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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药监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134506 发文单位:神农架林区食药监局 主题分类:财政 名  称:2019年食药监局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发文日期:2019-01-31 18:30 发布日期:2019-01-31 18:30 文  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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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目录

1、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4、预算整体绩效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8、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和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本区域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牵头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食药监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食品药品综合科,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械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全局总编制数43人,在编人数38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编制13人(含机关工勤1),下设食品药品稽查局,编制8人;乡镇派出机构8个,编制22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

二、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林区食药监局2019年可支配收入7375560.2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安排4242492元,上级专项500000万,上年结转2533068.2元。支出预算7375560.2元,收支平衡。2018年收支总预算4009714,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32778元,增福5.8%。因资金不足,预做上级专项资金500000元弥补资金不足问题,按照编报预算口径及要求,将上年结转经费2533068.2元编入2019年预算总额。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7375560.2元。2018年比2019年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家庭补助收支增加19180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增加招录人员,增幅5.3%。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职38人,退休8人。人员经费共计374559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2052174元,在职三个月奖励金及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奖金608885元,住房公积金264236元,医保费181176元,离退休经费138208元:医保33505元,三个月奖励104703元,单位负担养老保险501097)。

2、商品服务及服务支出:986920元,(其中标准公用经费117000元、女职工卫生费4800元,常规专项100000元,公车改革补贴1231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非税收入80000元(罚没收入8000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2019年出国出境费预算费为6万元,2018年因经费制约未预算;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为7万,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细化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实施意见”和林区党委“十条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5万元,较去年6万增加9万元,增加原因是乡镇监管所及业务科室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大保障活动增多,加之车辆年代久远,老化,维修次数及经费增加,2019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预算整体绩效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项目,部门整体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金额为7375560.2元,均按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编报预算,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安排资金36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16.1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19.9万元,上升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设备增加;因本级财政拨款资金不足,预编上级专项18万用于政府采购安排保运转。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食药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年初国有资产5,801,546.56元,其中房屋价值272,680.26元,占国有资产比例4.7%;车辆4台,价值1,076,158.00元,占国有资产比例18.55%;其他资产4,452,708.30元,占国有资产比例76.75%。

与同期相比国有资产增加47.47%,增加原因:药品专业检测设备增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即:食品、药品、药械监管,食品药品抽验检测工作费用支出等。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食药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xlsx

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预算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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