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及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掌握分析生产、流通环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工作安排、部署及操作;负责《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申请及换发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滥用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助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乡镇监管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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